财产划分的十字路口:无遗嘱何以继承?

在美国,各州的无遗嘱继承法律的分配方式不尽相同。最为常见的两种方式为“Per Stirpes”,以及“By Representation”。

纽约州使用的方式为“By Representation”。我们姑且将其译为“代表法”。

什么是“代表法”呢?我们举个例子您就懂了。

如图,假设Arthur有三个孩子,Beeky,Carl,Doug。Beeky 与Doug没有留下遗嘱便去世了,Beeky留下了3个孩子, Derek, Erika and Frank,Doug留下了仅一个孩子Isaac。这一辈中唯一幸存的Carl有两个孩子。

根据代表法,我们先看逝者的直系第一代后代。直系第一代后代每一人都分得相同份额,比如说,在我们的案例中,Beeky,Carl,Doug应该各分得三分之一。然而,Beeky与Doug已经去世,因而不能继承任何遗产,因此最终继承遗产的会是其后代的幸存的第一代,并由该代全部平分。

在我们这个情景下,Beeky应得1/3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在其三个后代中平分便是每人继承1/9的财产。对于Carl来说,因为Carl是幸存的第一代后代,因此Carl可以得到1/3。Carl的后代Glen与Harris因为Carl本身就已经继承了财产的原因,而无法获得任何的财产。而已故的Doug因为只有一个后代Isaac,Isaac可以继承Doug的全部份额,即Isaac。

财产划分情况分类

根据纽约州法律EPTL规定,逝者存活亲属不同,财产的划分完全不同。根据EPTL第4章1.1节规定,最常见的几种情况如下:

  • 如果逝者的配偶存活且逝者有后代存活, 配偶分得最初的五万美元且剩下的所有财产的一半,所有配偶未分得的财产以“代表法”的方式分配给后代;
  • 如果逝者的配偶存活但是没有后代,则所有财产全部分给配偶;
  • 如果逝者的后代存活但是配偶已逝,则所有财产全部以“代表法”的方式分配给后代;
  • 如果逝者无配偶或是后代存活,但是父母双方或父母有一方存活,所有财产分配给父母。
  • 如果逝者无配偶,后代或者父母存活,则所有财产以“代表法”的方式分配给兄弟姐妹;
  • 如果逝者无配偶,后代,父母或者兄弟姐妹存活,则考虑爷爷奶奶以及爷爷奶奶的后代。

根据同一节法条规定,如果没有合法的继承人,那么所有逝者的财产将作为“被遗弃财产”根据被遗弃遗产法充公交给州政府。

这便是纽约州无遗嘱继承最核心的机制。下一期我们继续讲无遗嘱继承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