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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规划服务

        遗产规划是在您生前和身后对财产进行保护和分配。它可以实现您的个人和家庭目标,并简化财务和法律事务的管理,并且如果您的资产大到担心税收的程度,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当我们谈论遗产时,是指您拥有的任何价值的所有资产,包括不动产、商业权益、投资、保险收益、个人财产,甚至您的个人影响。通常,“遗产规划”是指在您去世时将遗产传给亲人的方式。遗产规划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完成,包括:

        •  Revocable Living Trusts    可撤销的生前信托
        •  Last Will and Testament / Probate    最后遗嘱和遗产认证
        •  Lifetime Gifting    终身赠与
        •  Joint Ownership    共同所有权
        •  Beneficiary Designations    指定受益人
        •  Life Estates    生前利益

        当人们分散使用这些传承遗产的方法时,常常会出现问题。如果您制定完善的遗产规划,则可以确保遗产在您希望的时间按照您希望的方式转给您希望的人。您可以安心,您的家人不必忍受公共程序和遗产认证费用高昂的事情。政府将无法拿走您一生辛劳所得。但是,您需要了解遗产规划中存在的许多选择,并且必须明智地选择遗产规划律师。我们希望您对所做的选择充满信心–让我们为您保护家人的未来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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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无论被告是否被公正地定罪,我们的社会都倾向于对被告作出负面的评价。明理律师事务所能有效帮助客户对抗对他们的指控,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我们的律师在联邦,纽约州和其他州有丰富的法律和庭审经验。我们不仅会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运用不同的辩护战术,而且我们的辩护是专业、强大、具有战略性的。我们的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尤其是针对客户有移民方面法律问题的情况。因此,我们知道如何正确地与政府律师沟通,如何获得最佳证据以证明客户的清白,如何避免客户在将来申请绿卡或转公民时会遇到的法律障碍,而且我们会为受到轻罪或重罪指控的所有客户积极地进行辩护并为客户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我们辩护的刑事案件包括无照按摩、卖淫、组织卖淫、贿赂、网络诈骗、侵犯版权、网络欺诈、非法贩运军事材料、谋杀、非法拥有武器、洗钱、小额及大额盗窃、袭击、家庭暴力、虐待儿童、违反进出口规则和条例、毒品生产和贩运、欺诈、违反公正原则、合谋。

        我们经常代理客户接手以下案件类型:

入室盗窃
毒品犯罪
酒后或毒后驾驶
性犯罪/卖淫
按摩许可证撤销
无证按摩
盗窃
暴力犯罪


入室盗窃

        入室盗窃指某人为了偷窃或犯罪而进入建筑物或住宅,除非该场所当时向公众开放。有时,即使犯罪行为并未发生,也可能被指控入室盗窃。

        入室盗窃是一种重罪,有罪判决往往意味着监禁。被判入室盗窃罪的人将对在犯罪期间造成的损害负责,并归还不法所得。极为重要的是,辩护律师需要仔细审查所有财产损失或索赔要求。通常,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将就赔偿金达成统一意见。如果不能达成统一意见,辩护律师可以就赔偿金额向法院提请举行听证。否则,法院可命令被告按照受害人提出的金额进行支付。

        被告是否具有武装,以及该建筑物是住宅、商业建筑还是废弃场所,会影响并最终决定入室盗窃的严重程度。

        入室盗窃案件的一个常见辩护理由是,被告进入建筑是被授权的。如果被告本身被允许出现在建筑物内,则不能定入室盗窃罪。另一个辩护理由是,当被告在建筑物内时并不打算在此犯罪。有时,入室盗窃罪可被降为非法入侵他人土地或房屋,不会导致监禁。最后,入室盗窃有时可以被降为盗窃或接收赃物。至关重要的是被告需要一位经验丰富的刑事律师来最好地保护他们在入室盗窃案件中的权益。


毒品犯罪

        分销或持有非法毒品可能导致严厉的处罚。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即使是非常少量的毒品持有也可能被判处监禁。如果您被控毒品犯罪,您应立即寻求律师帮助。我们的律师会花时间充分了解您案件的全部重要信息,为您制定最好的辩护策略。

        我们的律师将彻底审查官方的搜证程序。毒品经常是在执法人员非法搜查时发现的。在这样的情形下所获得的证据不得在法庭上对您使用,并且检察机关将被要求撤销指控。即使指控您的证据是合法获得,我们的律师也会通过与控方谈判,争取撤销案件或寻求监禁以外的替代方案,其中可能包括社区服务或缓刑。


醉酒驾驶(DWI)或在影响下驾驶(DUI)

        尽管不同的州使用不同的术语 — 醉酒驾驶(DWI)或在影响下驾驶(DUI),在酒精和/或其他影响下驾驶这种行为不仅危险,而且违法。

        根据州的具体规定,包括哥伦比亚特区在内的每个州用驾驶员的血液酒精含量或浓度(BAC)来确定驾驶员是否醉酒。如果一名警察让您停车,并有理由相信您正在醉酒驾驶,该警察有权测试您的酒精含量。虽然通常使用的是呼吸测试仪,一些州允许血液和尿液测试。

        如果您被发现超过法定限制的酒精浓度,您可能会收到巨额罚款。醉酒驾驶的惩罚取决于每个州的法律,但通常您可能面对以下的一些组合性的惩罚:

        • 驾照暂扣或吊销;
        • 监禁、和/或社区服务;
        • 酒精和药物滥用评估和治疗;
        • 提高汽车保险费率;
        • 驾驶权利受限,包括酒精点火联锁装置;
        • 在某些交通或醉酒驾驶学校学习;
        • 如果醉酒驾驶导致车祸,那么您可能被处以数千美元的罚款,并面对法庭费用和律师费;
        • 如果您在醉酒驾驶时伤害和/或杀死其他人,那么您可能会受到比上述情况严重得多的处罚。

        幸运的是,我们处理醉酒驾驶案件的律师可以在法律方面为您提供指导,如果您被错误地指控,律师将为您辩护;如果您有罪,律师将尽量减少法律对您的惩罚。

        我们的律师是醉酒驾驶法律方面的专家,他们了解对您的指控和罚款的复杂性。选择一位正确的律师可能会对您的案件结果产生巨大影响。因此,您应该仔细斟酌,然后选择一位能够尽职代表您的处理醉酒驾驶案件的律师。

        当您需要寻找醉酒驾驶案件的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时,以下建议可以派上用场:

        • 选择有处理醉驾案件经验的律师 - 您想要一位曾经代理客户参与过醉驾经验的律师;
        • 选择在您所在州执业的醉驾案件律师 - 这些律师最熟悉您所在州的DWI法律,并且很可能与法院和执法部门有工作关系;
        • 参考其他人信息 - 如果您身边有人曾经与处理醉驾案件的律师合作,或知道他知道有人曾经与此类律师合作过,您可以与他沟通;
        • 避免额外费用 - 提前询问总的律师费。您可能需要支付初始费用,然后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承担额外费用。为避免额外的费用,您应该在聘请律师前搜集所有信息。


性犯罪/卖淫

        性犯罪是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处罚。除了监禁本身,定罪带来的还有社会耻辱,即使刑满释放后也难以删除。如果您因与性有关的罪行被逮捕,您必须立即联系一位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刑事辩护律师。明理律师事务所能够为多类被控犯有性犯罪的客户提供有效辩护,包括但不限于性交易,强奸和性暴力。我们对性犯罪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们将热忱地代理您的业务并竭力保护您的隐私。


按摩许可证被撤销

        按摩治疗师经常需要牺牲一年或更多的时间,并投入大量的金钱来参加课程,以满足基本的执照标准。对许多人来说,获得按摩许可证可能为其他医疗专业铺平道路,包括针灸,整脊医学或物理治疗。

        苏格拉底说:“您的名字是您可能拥有的最宝贵的宝石 - 信用就像火;一旦您点燃了它,您可以很容易地保存它,但如果您一旦熄灭,您会发现重新点燃它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同样,普布利乌斯·希鲁斯说:”良好的信誉比金钱更有价值。”不幸的是,许多按摩治疗师,当遇到与他们的执照相关的指控,他们并不进行抗争;许多按摩治疗师宁愿牺牲自己的个人声誉,也不愿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对抗对他们的不公正指控。这可能是因为这些按摩治疗师没有意识到永久的污点将被放在他们的记录里,而且可能带来毁灭性后果。

        无论您是一个按摩治疗师还是按摩店老板,您可能会面临指控和投诉,威胁到您的按摩执照和/或生计。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立即寻求经验丰富又懂行的按摩执照案件的律师的帮助。即使您处于被剥夺执照的程序中,明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明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美国各地代理各种类型的按摩执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能为您在这些困难时期提供安心。


无证按摩

        根据纽约州教育法§§6512(1)和(2)项,未经许可的个人擅自执业或试图在需要许可的领域擅自执业,是一种“E”级重罪,将面临最高4年的监禁。此外,故意帮助或教唆三个或更多无执照个人执业也是一种“E”级重罪。

        如果您从事需要执照的按摩相关业务,而您缺乏相应的执照,则应在继续执业之前咨询有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虽然有人可能正在合法执业,但是应该记住执法机构清楚个别人将性服务假装成按摩服务的事实。

        如果您发现自己正面临无照按摩的指控, 不要等闲视之,无照按摩在纽约是可能判处监禁的“E”级重罪,您应该立即寻求刑事辩护律师的帮助。明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美国三十(30)个州为所有类型的按摩执照案件提供辩护。如果您遇到与无证按摩相关的指控,我们准备好热忱地保护您的自由、声誉和权利。


盗窃

        盗窃一般指未经他人同意而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然而,盗窃具有更广泛的法律定义,其可以涵盖犯罪的多个类别和程度。盗窃通常被定义为未经授权擅自占有他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剥夺受害人的财产。通常,主观意图这一法律要素是在盗窃相关案件中最受争议的地方。

        许多司法管辖区制定了盗窃罪的程度分级。被盗财产的类型和价值等因素将决定被告可能面临的盗窃罪名类别和程度。三级盗窃可能是涉及具有相对较低市场价值的财产的轻罪,而一级盗窃可被归类为设计高于法定限额的被盗财产的重罪。其他司法管辖区将盗窃分为“小额”或“大额”。

        小额盗窃一般发生在盗窃价值低于法律规定的财物时,通常被归类为轻罪。另一方面,当盗窃财产的价值超过小额盗窃的上限时,便是大额盗窃。大额盗窃通常被归类为重罪,并且可能对被定罪的个人造成严重后果。

        盗窃罪的处罚范围从相对轻微到极严重。专业的法律援助可以极大地影响最终的处罚结果。请随时与明理律师事务所联系,安排咨询,了解我们的律师将如何为您的案件提供最有力的辩护。


暴力犯罪

        当您因暴力犯罪被捕时,您应立即与律师联系。暴力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袭击、殴打、家庭暴力、杀人、非法拥有武器和绑架。我们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将根据您的要求与您会面。我们将探索对您案件有利的选择,减轻对您的指控的严重程度。为了尽可能避免客户作出自我认罪陈述,我们的律师将代表您直接与执法部门沟通,并将指导您采取最佳行动。

        我们律师代理的第一阶段将充分了解导致您面对的刑事指控的事实情况。他们将评估与您案件有关的证据的优缺点,并告知您所有可能的选择。明理律师事务所将积极代表您达成最佳解决方案,无论是通过诉讼还是辩诉交易。您将受到我们的最大尊重,我们律师事务所也期待您给我们以同样的尊重。

        我们的律师了解您对移民和其他法律事务的需求。我们不会轻易建议您认罪,因为认罪会在您的档案中生成刑事犯罪记录。这可能对您的移民申请和状态,以及当前和未来的工作前景产生负面影响。

经典成功案例:链接到经典案例精选


民事诉讼

        明理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们曾在中国最大的城市,包括上海和北京执业,有着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在中国执业期间,他们代表多家世界500强公司,积极参与商业谈判,商业诉讼和商业仲裁案件,在法制环境亟待完善的中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权益。基于这种功底,我们的律师在法制健全的美国能够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地处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

        明理律师事务所在民事诉讼方面被纽约皇后区法拉盛社区公认为具有强大的专业力量和深度。我们的律师善于处理客户面临或可能面对的任何诉讼事项。

        我们的民事诉讼律师在不同级别的法院和各种行政机构之间就广泛的事务向我们的客户提供建议和代理。我们的律师事务所还会作为法律顾问提供建议,以便以最经济的方式为您解决您担心的法律事务,尽量避免代价巨大、时间漫长的法律诉讼。即使在诉讼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我们也帮助客户评估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包括仲裁和调解)的实用性和可行性,以便根据客户的情况确定适当的策略。

        明理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民事法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 公司和股东争议 – 包括股东协议的执行、股东之间的纠纷以及主管和员工的职责和责任冲突;
        • 雇佣/劳工纠纷 – 关于雇佣或劳工方面的法律纠纷,包括公平劳动标准法(FSLA)、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WARN)以及州和地方雇佣法规;
        • 侵权行为 - 包括故意侵权、疏忽大意、产品责任索赔和抗辩;
        • 合同纠纷 – 包括合同的履行、诉讼、赔偿,和合同禁令的纠纷;
        • 房东房客纠纷 - 任何因租房引起的纠纷,不论是否有租约,也不论是房客拒付房租、逾期不搬还是房东驱赶房客;
        • 调解和仲裁 - 使与争议解决相关的成本和时间最小化的法律措施。


移民

        明理律师事务所提供即时、高效、专业的移民服务。我们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各类非移民签证申请和移民申请(绿卡)以及其他移民申请服务。我们擅长将客户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与其移民案件相结合。基于我们对移民法深刻的了解、多年的实践经验、优秀的庭上表现、对案件的积极态度和与客户之间充分而友善的交流沟通,我们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和信赖。

        我们提供以下各类移民法律服务:

        A. 非移民申请

                a. B-1商务签证
                b. B-2旅游签证
                c. F-1学生签证
                d. H-1B工作签证
                e. J-1交流访问人员签证
                f. K-1未婚夫(妻)签证
                g. L-1跨国公司调派人员签证
                h. M-1职业学生签证
                i. O-1杰出人才签证
                j. U犯罪受害人签证

        B. 移民申请

                a. 直系亲属移民申请
                b. 未婚夫(妻)移民申请
                c. 优先亲属移民申请
                d. 收养子女移民申请
                e. EB-1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
                f. EB-2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
                g. EB-3第三类优先职业移民
                h. EB-4第四类优先职业移民
                i. EB-5投资移民

        C. 其他

                a. 入籍
                b. 旅行证件
                c. 工作许可
                d. 政治庇护


移民申请

        外国公民如想移民到美国,通常必须由其具有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符合资格的亲属提交亲属移民申请或由其潜在美国雇主提交雇佣申请,并在其申请获得批准后再申请移民签证。

        有两类亲属移民签证类别,包括直系亲属和优先亲属。

直系亲属移民申请

        此类签证基于与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家庭关系,称为直系亲属类(IR)。这些类别中的移民人数没有每个财年的限制。直系亲属是指:

        • IR-1:美国公民的配偶;
        • IR-2: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
        • IR-3:美国公民在国外收养的孤儿;
        • IR-4:美国公民在美国收养的孤儿;
        • IR-5: 21岁以上美国公民的父母。

        要为一位家庭成员申请移民签证或绿卡(永久居留权),您必须先提交I-130表格。这份表格证明了您和该亲属之间的亲属关系。有时I-130表格可以与永久居留申请一起提交。如果您的亲属在美国境内,永久居留申请表又被称为I-485表格。在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格和证明文件后,他/她将收到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的收据。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文件不充分/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法律要求,USCIS可能拒绝接受申请和/或要求提交更多证明文件,这将延长申请时间并可能导致被拒结果。因此在申请的准备阶段,最好咨询或聘请有经验的移民律师以减少在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I-130表格申请人必须赞助移民签证申请人或永久居留申请人,证明其在美国有足够的收入和/或经济支持。当您的亲属开始申请移民签证或提交I-485表格申请时,I-130表格申请人必须提交I-864表格,支持移民签证或永久居留的申请人并同意成为其财务担保人。如果 I-130表格申请人不能满足财政支持的要求,其他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可以做其共同财务担保人。

未婚夫(妻)移民申请

        如果美国公民想要与外国未婚夫(妻)结婚,他/她的未婚夫(妻)必须以下列方式申请永久居民:

        • 如果您的未婚夫(妻)在美国境外,她/他可以获得K-1签证,被邀请到美国并在90天内结婚。一旦他们结婚,美国公民可以提交表格I-130。在等待结果期间,您的配偶可以合法留在美国。
        • 如果美国公民在美国以外与未婚夫(妻)结婚,婚后,美国公民可以为他/她的配偶提交I-130表格,之后婚后的配偶申请移民签证;
        • 如果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持其他签证合法进入美国,美国公民可以提交I-130和I-485表格。

K-1未婚夫(妻)签证

        如果您申请未婚夫(妻)签证,您必须证明:

        • 您(申请人)是美国公民。
        • 您打算在未婚夫(妻)进入美国的90天内与其结婚。
        • 您和您的未婚夫(妻)都可以自由结婚,任何双方以前的婚姻必须已经因为离婚、死亡或废除而合法终止。
        • 您们在提交申请前2年内至少亲自见过一次面。有两个例外,但需要豁免。

                1.满足该要求违反了您或您的未婚夫(妻)的长期且严格的外国文化或社会习俗。
                2.您证明满足该要求会给您带来极端困难。

在签发未婚夫(妻)签证后

        一旦签发,未婚夫(妻)签证(或K-1非移民签证)允许您的未婚夫(妻)进入美国90天,以便举办您们的婚礼。一旦您们结婚,您的外国配偶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并在移民局审理申请期间留在美国。有关其他信息,请参阅“亲属移民”部分。

一旦国务院拒绝签发K-1签证并将过期的申请退回给USCIS,如何处理I-129F申请?

        一旦USCIS从领事馆收到国务院退回的K-1类的I-129F申请,而且根据8 CFR214.2(k) (5)该申请已经过期,该申请将保持过期状态,USCIS不会重新确认或打开该申请。请注意,这并不影响申请人提交另一份申请。

未婚夫(妻)的孩子

        如果您的未婚夫(妻)有任何孩子(21岁以下且未婚),可以为孩子提供K-2非移民签证申请。请务必在您的I-129F请求表中写上您未婚夫(妻)的孩子的姓名。

工作许可

        入境后,您的未婚夫(妻)可以立即通过向您居住地管辖的移民局服务中心提交I-765表,申请工作许可。任何基于非移民未婚夫(妻)签证的工作许可仅在入境后90天内有效。但是,您的未婚夫(妻)也有资格在申请永久居民时申请延长工作许可。如果申请延长,您的未婚夫(妻)需要在婚后尽快提交 I-485表格并同时提交I-765表格。

90天内不结婚签证自动失效

        未婚夫(妻)身份在90天后自动过期,不能延长。如果您们不结婚,您的未婚夫(妻)应该在90天结束时离开美国。如果您的未婚夫(妻)不离开,他或她将违反美国移民法。这可能导致遣返(递解出境)和/或可能影响未来享受美国移民福利的资格。

优先亲属移民申请

        优先亲属移民是针对某些跟美国公民有特定的、更遥远的家庭关系,以及与合法永久居民(LPR)有某种特定关系的移民。该类亲属因为受每财年的人数限制,通常需要排队等候移民签证或转换身份。这类移民分组如下:

        •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未婚、成年儿女(成年指21岁或以上)(23,400人);
        • 第二优先(2A):绿卡持有人的配偶、未婚儿童(21岁以下)(26,300人);
        • 第二优先(2B):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23,400人);
        •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任何年龄)(23,400人);
        • 第四优先:成年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65,000人)。

        每当一个类别的合格申请人人数超过配给的移民签证数量,就会有移民等待。在这种情况下,移民签证将以优先权日的形式按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签发。申请日期就是申请人的优先权日。直到优先权日到达,申请人才能获得移民签证。在某些类别中,被批准的申请数量大于配给的签证数量,在优先权日到达之前可能有几年或更长的等待期。

        请注意,在第二优先(2B)中,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不能结婚;否则,已被批准的I-130将过期。

        当申请人的优先权日接近时,申请人可以减去他/她的孩子在USCIS审理过程中增长的年龄。如果减去之后得出的结果是小于21岁,申请人的孩子符合年龄要求。

收养子女移民申请

        您在决定收养前,最好熟悉收养过程。收养机构将能够帮助您安排领养,但不能在移民局代理您或为您孩子的移民提供法律建议。如果您希望在有人代理您办理收养的程序,您可以考虑请律师。

法律

        跨国的收养程序受三种不同的法律管辖:

        • 美国联邦法律
        • 孩子出生国的法律
        • 您居住地的法律(美国州/地区或外国)

        根据INA,如果养父母在养子(女)满16岁前就在国外收养了养子(女)并且已对孩子进行了法律监护,且与养子(女)一起居住至少两年,养父母可以向美国移民局(USCIS)提交I-130申请并获得IR-2移民签证。

        然而,大多数潜在的美国公民养父母无法住在国外两年。在这种情况下,被收养的儿童以两种方式之一获得移民签证:一个程序适用于“海牙收养国际公约”条约国的儿童,另一个程序适用于未加入“海牙收养国际公约”国家的儿童。

        适用“海牙收养国际公约”的收养步骤和签证流程:

        1.在美国境内选择美国认可或批准的收养服务提供商。
        2.向USCIS提交I-800A表格,以便确定是否适合并有资格收养。
        3.向收养儿童所在国的相关机构提交已经批准的I-800A以及其他支持文件,以便他们认可申请人的适格性并帮助确定被收养的儿童。
        4.向美国移民局(USCIS)申请,确定要收养的儿童初步符合条件,可以移民美国。
                a. 通过向USCIS提交I-800申请,以确定孩子的移民资格
                b.向收养儿童所在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DS-260移民签证申请表
        5.出于移民和收养目的,在收养儿童所在国完成收养或获得法定监护权
        6.完成美国移民签证申请流程,带您收养的孩子回家。

        收养完成后,在儿童原籍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官员将对申请进行最终裁决。一般来说,如果领事官员认为该收养符合儿童的原籍国法律和公约,并且没有不符合签证要求的情况,领事官员将最终批准I-800申请,签发海牙领养证书或海牙监护证书,并为这个孩子提供移民签证。

非公约收养程序的步骤

        在申请儿童签证之前,在非公约领养中需遵循这些步骤:

        1.向USCIS提交表格I-600A(可选)
        USCIS必须确定您是否适合作为领养父母;您可以提交I-600A表格来证明这点。I-600A表不用于评估特定儿童的孤儿分类。提交它是您跨国收养程序的开端。提交I-600A表格的同时,未来的养父母们需要提交家庭研究书,他们的指纹和其他文件。
        2.收养儿童或获取法律监护权: 在儿童的居住国家收养或获取其监护权
        3.向USCIS提交I-600表格: 向USCIS提交I-600表格(将孤儿作为直系亲属的请求书)以及其他文件,以证明该儿童符合INA对孤儿的定义。如果您向美国的USCIS办公室提交I-600,您可以不使用I-600A表格,而在当时提交适合领养的其他证明。如果您居住在国外,请向该国的移民局办公室提交I-600表格。对于没有USCIS的国家,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的领事官员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接受I-600表格,例如被美国移民局先前批准并仍然有效的I-600A表格。
                所需文件 - 您必须在提交I-600表格的同时提交以下文件:

                • 儿童的原始出生证明,如果不能提供,则附上书面说明以及能证明身份和年龄的其他证据(例如,重新颁发的标注了养父母的出生证明);
                • 证据证明该儿童没有父母,或其父母无法为其提供适当的照顾并不可撤销地同意孩子被移民和收养;
                • 收养或意图收养的证据。

        注意:随I-600申请一起提交的任何外语文件必须附有完整的英语翻译。翻译者必须确保翻译完整和正确,并附上证明他或她有能力将外语翻译为英语。如果您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I-600表格,您必须提交申请所需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果在美国提交,移民局允许请愿人提交一些文件的副本。
        4.USCIS或领事官员在儿童居住国完成I-604表格: 当您的案件被分配到国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国家签证中心将通过信件通知您。该大使馆或领事馆将提供下一步的指示。该儿童居住国的USCIS或领事官员填写I-604表(关于儿童收养的决定),以确保该儿童确实是INA所定义的孤儿。
        5.安排签证面试和提交签证申请: I-600表格一经批准,大使馆或领事馆将安排儿童的签证面试。在面试时提交移民签证申请(表DS-260)。(某些情况下需要提交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56,请与领养服务工作人员、大使馆或领事馆联系。)大使馆或领事馆将通知您面谈所需的文件,包括收养的证明、监护权的授权、以及儿童体检报告。
        所需费用 - 支付签证处理费。
        6.大使馆或领事馆签发签证:如果没有发现不合格的情况,领事官员向您的孩子发放IR-3或IR-4签证。

        INA界定了不合格的情况,或拒绝给外国国民发放签证的原因。在某些情况下,签证申请人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豁免。

EB-1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

        如果您有卓越的能力,是杰出的教授或研究员,或是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您可能有资格获得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签证。每个职业类别都必须满足特定的要求:

Categories

Description

Evidence

卓越的能力 您必须能够通过国家或国际的长期赞誉,来展示您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的卓越能力。在该领域有广泛的文件可以证明您的成就。不需要提供雇佣要约。 您必须符合以下10个条件中的3个,或提供一次性成就的证据(例如,普利策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章)

 

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 您必须具有国际上对您在特定领域的杰出成就的认可。您必须在该学术领域具有至少3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您进入美国必须是为了在大学或其他更高等教育机构任教或做类似研究。 您必须拥有至少下面列出的两份文件**,以及来自美国雇主的雇佣要约。
跨国经理或主管 提出申请前三年内,您必须在该公司或组织位于美国以外的地区工作至少1年,并且您寻求进入美国必须是为了继续为该公司或组织服务。您在美国以外工作时的必须是经理和主管,且必须是同一雇主、附属机构、子公司。 为您申请的雇主必须是美国雇主。该雇主作为海外公司的附属公司、子公司,或同一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该雇主必须已经做了至少1年的业务。

 

*表现卓越能力的标准

您必须满足以下10个列出的标准中的3个,以证明您在该领域的卓越能力:

        • 证据证明获得的国内或国际奖项;
        • 由于您的非凡成就被该领域的机构或协会吸纳为会员;
        • 专业出版物、重要商业性出版物或其他重要媒体对您的报道;
        • 在相关领域曾经参加过评审的工作,无论是以独立或评审小组的形式;
        • 证据证明您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领域里做出重大贡献;
        • 在专业出版物、重要商业性出版物或其他重要媒体上发表过学术文章;
        • 在艺术展或其他展览中展出您的作品;
        • 在著名的组织或机构里担任过领导性、重要性的职务;
        • 相较于同一领域里的其他人,您获得了较高的报酬或待遇;
        • 在艺术表演方面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

**证明个人是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的证据

        • 因为突出成就获得重大奖项的证据;
        • 申请人为某一注重成员特殊成就的协会的成员;
        • 在专业刊物上由别人发表的关于该申请人在该学术领域上的成就的文章;
        • 曾经独立地或者作为评委小组的成员评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领域的学术工作;
        • 在该领域原创性地做出科学或者学术贡献;
        • 在该领域国际性质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书籍或文章。

申请流程

        • 卓越的能力:您可以通过提交I-140表格为自己申请。
        • 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您的雇主必须提交表格I-140。
        • 跨国经理或主管:您的雇主必须向USCIS提交I-140表。
(参考:https://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rst-preference-eb-1

EB-2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

        如果您是持有高等学位或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外国人,您可能有资格获得第二类优先移民签证。 以下是职业类别和要求:
资格标准

子类别

描述

证据

高等学位 您申请的工作必须要求高等学位,并且您必须拥有这样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学士学位需要在该领域5年的工作经验)。 文件,例如官方学术记录表明您具有美国高等学位或国外同等学位,或者官方学术记录表明您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国外同等学历的同时拥有来自现任或前任雇主的信件证明您毕业后在该领域拥有至少5年工作经验。

 

卓越的能力 您必须能够在科学、艺术或商业中表现出卓越的能力。卓越能力是指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中显著高于一般水平的能力。 您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三个条件。*
国家利益豁免 寻求国家利益豁免的外国人寻求劳工证书的豁免,因为它符合美国的利益。虽然有资格享受国家利息豁免的工作不是由法律规定的,但国家利益豁免通常授予具有特殊能力(见上文)的人,他们在美国的就业将使国家受益匪浅。寻求国家利益豁免的人可以为自己申请(他们不需要雇主支持他们),并可以直接向美国移民局提交I-140表格的同时直接申请劳工证书。 您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标准*,并证明您在美国长期工作是符合国家利益的。

*标准

        • 官方学术记录证明您拥有某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学习机构颁发的与您的特殊能力相关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
        • 信件证明您在该职业上有至少10年全职工作经验
        • 您的从业执照或专业证书
        • 您的工资或其他报酬证明了您的特殊能力
        • 专业协会成员
        • 您的同行、政府机构、专业或商业组织对您的成就和您对该行业或领域的重要贡献的认可
        • 其他可接受的资格证明

        注:基于就业的第二类优先申请通常必须在ETA-750表格上附带获得劳工部批准的个人劳动证书。

        要获得EB-2签证,您的雇主必须提交I-140表格。
参考:https://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second-preference-eb-2

EB-3第三类优先职业移民

        如果您是技术工人、专业人员或其他工人,您可能符合此移民签证类别。

        • “技术工人”是指其工作需要至少2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人,而不是临时或季节性的
        • “专业人员”是指其工作至少需要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专业同等学历的人
        • “其他工人”子类别适用于从事劳动需要不到2年培训或经验的人员,而不是临时或季节性的

子类别 证据 证书
熟练工人
  • 您必须能够展示至少2年的工作或培训经验
    您必须从事在美国没有合格工人的工作
需要劳工证书和长期的全职的雇佣要约
专业人员
  • 您必须能够证明您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国外同等学历,并且学士学位是该职业的常见要求

    您必须从事在美国没有合格工人的工作
    教育和经验不能替代学士学位要求
  • 您必须从事在美国没有合格工人的工作
  • 教育和经验不能替代学士学位要求
需要劳工证书和永久的全职工作机会
非熟练工人(其他工人) 在提出申请时,您必须有能力从事非熟练劳动(需要不到2年的培训或经验),这不是临时或季节性的,而且美国没有合适的从事此类工作的工人。 需要劳工证书和长期的全职工作机会

注意:虽然第三类优先的资格要求不那么严格,但您应该意识到,对于“其他工人”类别的签证长期积压。

美国劳工部 - 劳工证书

第三类优先申请通常必须附带ETA-9089表格上的获得劳工部批准的个人劳工证书。

申请流程

您的雇主(申请人)必须提交I-140表格。作为申请过程的一部分,您的雇主必须能够证明其在您的签证优先权日能够支付工作要约中约定好的工资。您的雇主可以使用年度报告、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证明其支付您工资的能力。
(参考:https://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third-preference-eb-3

EB-4第四类优先职业移民

        如果您是特殊移民,您可能有资格获得第四类优先职业移民签证。以下特殊移民有资格获得第四类优先签证:

        • 宗教工作者
        • 广播公司
        • 伊拉克/阿富汗翻译
        • 帮助美国的伊拉克人
        • 国际组织员工
        • 医生
        • 武装部队成员
        • 巴拿马运河区员工
        • 退休的北约员工
        • 已故北约员工的配偶和子女

(参考:https://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ourth-preference-eb-4

EB-5投资移民

签证说明

        USCIS管理由国会在1990年通过的EB-5项目,旨在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和外国资本刺激美国经济增长。1992年颁布了试点计划,之后至今成为常态,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美国移民局根据促进经济增长的议案指定的区域中心,获得EB-5签证的资格。

        EB-5裁决政策备忘录是USCIS管理EB-5项目的指导性文件。它基于先前的EB-5政策指导建立,对所有USCIS员工适用并具有约束力。

        所有EB-5投资者必须投资一个新的商业企业,这个商业企业必须:
        • 1990年11月29日后成立,或
        • 1990年11月29日或之前成立,而且:
        1. 购买而且重组现有业务,产生新的商业企业,或
        2. 通过投资扩大,使净资产或员工人数增加40%

商业企业是指为持续进行合法业务而进行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 独资经营
        • 合伙企业(无论是有限的合伙企业还是一般的合伙企业)
        • 控股公司
        • 合资企业
        • 公司
        • 商业信托或其他实体,可以是公开或私有的

        该定义包括由控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组成的商业企业,前提是每个子公司都是为了持续性的合法业务而从事盈利活动。

        注意:此定义不包括非商业活动,例如拥有和经营个人住宅。

        提供就业机会要求

        • 移民投资者需要在持附条件绿卡身份进入美国两年内(或者在特定情况下,在两年期限之后的合理时间内),为合格的美国工人创造或保留至少10个全职工作机会。
        • 创建或保留直接或间接的工作机会:
        • 直接工作是指为由EB-5投资者直接投资的商业企业中的合格的雇员提供的实际可确认的工作。
        • 间接工作是指EB-5投资者变相创造的,或EB-5投资者投资与区域中心关联的商业企业而创造的工作。外国投资者如果投资区域中心,只能间接工作进行计算。

        注意:投资者只能是在困难企业中保留工作,才符合美国移民局的条件。

困难企业,是指已经存续至少两年,并且在投资移民I-526表格的优先权日之前的12或24个月的时间里遭受净亏损的企业。这段期间的亏损,必须占到亏损前困难公司净资产的至少20%。为了判定困难企业是否已经存续2年,困难企业的接手人需要在相同的时间内保持存续的状态。

合格雇员,是指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有权在美国工作的移民。上述个人可以是条件绿卡持有者,难民,流亡者或者暂缓驱逐出境的人。该定义不包括移民投资者;他(她)的配偶及子女;任何非移民身份的外国人(例如H-1B签证持有人)或者未获得授权在美国工作的人。

全职工作,是指新的商业企业中的合格雇员每周要求至少35小时工作时间。在投资移民者试点项目中,“全职工作”也指与试点项目有关联的投资所提供给合格雇员的间接工作。

轮班工作制:如果两个或更多合格雇员分担一个全职岗位,而且达到每周工作时间,可被算作全职工作。该定义不包括兼职或类似的全职工作的组合,即使这些组合中的职位达到了每周工作时间的要求。工作岗位必须是长期的、全职的和稳定的。共享这份工作的两位合格雇员必须是长期的,他们享受所有长期全职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包括由雇主为这个岗位支付的工人工资及失业保险金。

资本投资要求:资本指现金、设备、存货、其他有形资产、现金等价物及由外国企业家的财产担保的债务。外国企业家负个人责任及主要责任,申请所依据的新商业企业的资产不用于担保任何的债务。所有的资本需以美元形式进行市场评估。通过直接的或者间接的非法手段获取的(例如犯罪活动)资产将不符合法案第203部分b条第(5)款的规定。

        注意:投资资本不能是借用的。

        最低投资要求:

        • 一般情况下,在美国的最低合格投资额是100万美元。
        • 定向就业区(高失业地区或乡村地区)。在美国高失业率地区或农村地区的最低合格投资额是50万美元。
        定向就业区,是指的在投资时,该地区是乡村地区或者是失业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0%的地区。
        乡村地区,是指大城市统计区以外(由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指定)或根据十年一次的普查中人口达到2万人或以上的任一城市或城镇以外的地区。
(参考:https://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fifth-preference-eb-5/about-eb-5-visa

国家利益豁免(NIW)

        以下是您必须履行的一些关键要求,以证明您请求豁免工作要约要求和劳工认证,是符合“国家利益”的。对于每个要求,我们提供了一些您可以提交的证据形式以及其他可以帮助您准备申请的提示。

        由于“国家利益”一词没有法定或规制的定义,移民局依据1998年行政上诉办公室的先例判决,设置了三项检测标准来评估国家利益豁免请求。详情参见纽约州交通运输部,22 I&N Dec. 215(1998年)(“NYSDOT”)。这三项要求如下:

要求1 - 申请人需要证明其在美国的工作计划及所从事的领域必须与美国国家利益有内在的实质性的联系

        NYSDOT的第一个评估标准需要您着眼于您打算的工作。USCIS将审查您的文件,以判断您提出的工作的重要性是否显而易见。您可能需要提交一些证据来表明您在美国的工作计划及所从事的领域与美国国家利益具有内在的实质性的联系。这些证据包括:
        • 您和/或贵公司出具的,描述您的工作及其重要性的信件
        • 讨论您和/或贵公司的工作及其重要性的文章或其他媒体报道
        • 证明您的工作及其重要性的专业领域的专家来信
        该专家还需在证言中提供证明自己资质的信息(例如C.V.)

要求2 - 您必须表明您的工作性质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影响

        虽然您的就业可能仅限于特定的地理区域,但您的工作必须惠及该特定区域以外的地区。NYSDOT的第二个评估标准需要您证明您拟定的福利政策将惠及全国。和同一领域的其他工作者不同,USCIS将给予创业企业家们适当期限,以确保他们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服务于美国国家利益。您可能需要提交一些证据来表明您的工作具有全国范围内的影响,这些证据包括:

        • 已发表文章或媒体报道
        • 显示贵公司影响范围的合同、协议或执照的副本
        • 阐述您的工作及其国内重要性的现任和前任雇主的信
        • 证明您的工作及其国内重要性的专业领域的专家来信
        该专家还需在证言中提供证明自己资质的信息(例如C.V.)

要求3 –您必须证明豁免您的劳工认证将有利于美国国家利益

        劳动认证程序的目的是通过确保在同一领域工作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不受到不利影响,保护美国的国家利益。因此,在决定是否批准豁免劳工认证时,美国移民局会审查所有证据,看看您提供的国民福利是否如此之大,以至于超过了劳工认证过程中的内在国家利益。这意味着您的证据必须表明,您服务于国家利益的程度比您大多数同事大得多,并且您对该领域的巨大影响力使您区别于您的同事。国家利益评估具有前瞻性。这意味着您必须有过去的具体成就的记录,表明对美国国家利益的未来福利。

        如果证明您的商业企业将为美国工人创造就业机会或以其他方式提高美国的福利,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NIW)。但是,您仍然需要证明,为美国工人在国内创造工作可能比在同一领域的其他人的工作更有利于美国国家利益。

        您可能需要提交一些证据表明豁免劳动证书申请将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这些证据包括:

        • 以引用或其他方式对有关您的成就表示认可的文章的副本
        • 您收到的赠款或其他资金的副本, 需列出赠款金额和条款,以及主要和共同捐款人
        • 显示其他人如何使用您的工作成果的文件,例如:
                o 与使用您或您公司产品的公司签订合同
                o 显示您和/或贵公司发明或共同发明的授权技术,以及其他人如何使用该授权技术的文档
                o 授予您和/或您公司的专利或许可证,以及显示其使用方式和重要意义的文件。

永久工人

参考:https://www.uscis.gov/working-united-states/permanent-workers

        美国移民局每个会计年度为根据工作技能为外国人(及其配偶和子女)提供约140,000个移民签证。如果您有合适的技能,教育背景和/或工作经验,或者其他同等资格,您可能可以在美国永久居住。这五个就业移民签证偏好(类别)如下。

劳工证书

        一些移民签证类型要求您已经得到美国雇主的工作邀约。该雇主将被视为您的资助人。对于一些签证类别,在美国雇主向移民局提交移民申请之前,雇员必须从美国劳工部(DOL)获得批准的劳工证书。 DOL劳工证书可以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

        • 没有足够的、合格的和自愿的美国工人填补目前工资标准的该职位
        • 雇用外国工人不会对同样受雇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人员认证”页面。

美国联邦税务信息

        受雇于美国的外国人可能具有纳税义务。

        • 外国居民纳税

永久工人签证类别

选择

一般说明

是否需要劳工证?
第一类优先EB-1 此项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具有卓越能力的人员;杰出教授或研究员;跨国公司高管和经理。 不需要
第二类优先EB-2 此项适用于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员,或者在艺术、科学或商业方面具有优越能力的人士。 需要,除非申请人可以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有关更多豁免信息,请参阅“劳工证”页)。
第三类优先EB-3 此项适用于专业人员,技术工人和其他工人。 (有关这些工作分类的进一步定义,请参见第三类优先EB-3)。 需要
第四类优先EB-4 此项适用于“特殊移民”,包括特定宗教工作人员,美国政府海外工作人员,国际组织的退休雇员,美国法院指定了监护人的外国人未成年人,和其他类别的外国人。 不需要
第五类优先EB-5 此项适用于投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如果投资定向就业区),为至少10个美国工人创造了全职工作机会的新商业企业。 不需要

非移民申请

B-1商务签证

        如果您将在美国参加商业或专业性的商业活动,您可能符合B-1签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与业务伙伴进行探讨
        • 在特定日期参加科学、教育、专业或商务会议
        • 安置房地产
        • 合同谈判
        • 参加短期培训
        • 过境美国:部分人员可以通过B-1签证过境美国
        • 特定的空勤人员可以持B-1签证进入美国

资格标准

        您必须证明以下条件才能获得B-1签证:

        • 您来美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合法的商业活动
        • 您计划停留特定但有限的时间
        • 您有经济能力负担您的行程及在美国逗留的费用
        • 您在美国境外有一个您不打算放弃的住处,以及其他具有约束力的联系,以确保您在旅行结束时会返回母国
        • 符合其它允许入境的条件

B-2探亲旅游签证

        如果你计划前往美国是基于娱乐性质,包括旅游、 探亲访友、休息,或者与医疗有关的活动,社交、社会或服务性质或参与没有报酬的音乐剧演出、体育和类似的活动或竞赛,探亲旅游签证 (B-2)无疑适合于您。例如:

        • 旅游
        • 度假(假日)
        • 探亲访友
        • 医疗治疗
        • 参加由公益、社会或服务组织主办的社会活动
        • 业余无偿参与音乐剧、体育赛事或类似的活动或比赛
        • 参加一个短期的休闲课程,不是为了拿学分获得学位(例如,为期两天的烹饪班)

F-1学生签证

        外国人在美国读书必须要学生签证。您即将入学的课程和学校类型将决定您是否能够得到学生签证。如果您参加任何以下课程:

        • 大学或学院
        • 高中
        • 私立小学
        • 神学院
        • 音乐学院
        • 以及其他学术机构,包括语言培训项目

资格标准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标准:

        • 单纯为学术目的来美;
        • 已经被在美国教育部注册的学校接受,并只能去可以签署I-20的学校;
        • 必须是全日制学生;
        • 有能力在美国学习;
        • 在没有任何工作许可的情况下,有足够的钱和资金支持他/她在美国的学习和费用;
        • 为母国的居民,不会放弃母国的国籍

申请流程:

        申请F-1签证时,应准备以下事项:

        • 在线申请表:非移民申请表DS-160并打印确认函;
        • 安排面试日期:一般来说,申请F-1签证的学生,可以在开学日期前120天安排面试日期;可以在开学日期前30天进入美国;
        • 准备面试文件:支付申请费,并准备相关文件;
        • 参加面试:在面试过程中,申请人应提供符合美国移民法要求的每份文件;在面试后,如果申请处理完毕,签证官会与申请人联系。

        应准备的文件:

        1.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面谈之前准备一本新护照。
        2. DS-160表格确认页。请在上面注明您的中文姓名、您中文姓名的电报码、中文家庭地址、公司名字及地址。请将您的表格确认页竖着打印在A4纸上。面谈时请携带打印出来的DS-160表格确认页。
        3. 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毫米x51毫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用透明胶带将您的照片贴在护照封面上。
        4.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请将收据用胶水或胶条粘贴在确认页的下半页上。
        5. 含有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
        6. 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填写完整的I-20表,该表必须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的姓名必须与您护照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并已被美国的学术机构输入SEVIS系统。
        7. SEVIS费收据
        8. 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以帮助您证明您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
        9. 资金证明:证明您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
        10. 研究/学习计划:在美期间计划好的学习或研究工作的详细信息,包括您所在美国大学的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名字及电子邮件地址。
        11. 个人简历:详细描述您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
        12. 返校老生的学校成绩单: 欲返回美国学校就读的老生应该在申请签证时递交所学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13. 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 已经在美国大学里被分配了导师的研究生应当带来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简历或网页打印件。

H-1B工作签证

        这种签证类别适用于希望在专业岗位上提供服务,有特殊服务价值,有国防部(DOD)合作研究和开发项目有关的任何能力,或具有杰出优点或能力的时装模特。

 

签证类别

基本要求

申请需要什么劳工条件?

H-1B专业岗位 专业岗位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Bachelor’s or higher degree or its equivalent is normally the minimum entry requirement for the position 本科或更高学位以及类似的学历通常是该职位的门槛。
  • 该工作的学位要求在同行中是常见的,或者该工作较为复杂或独特,因此必须启用具有学位的人。
  • 雇主因为该职位通常需要雇佣有学位或类似学历的人。
  • 该职位的具体职责非常专业和复杂,所以通常需要获得学士或更高学位才能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
  •  

对于您有资格接受特殊职业的工作机会,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获得了特定职业所需的美国学院或大学的本科或更高学历。
  • 持有相当于美国本科或更高学位的外国专业。
  • 持有不受限制的州执照,注册或证书,授权您执业并在该州从事该专业。
  • 经过了相当于完成此类学位所需的专业教育、培训或经验,并具有能力负责与该专业直接相关的职位。
是。 雇主必须提交经批准的表格ETA-9035,劳动条件申请(LCA),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表。

 

 

H-1B2

国防部研究员和发展项目工作人员

该工作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才能作为DOD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

  • 根据美国国防部管理的政府间协议,建立合作研发项目或联合生产项目。
  • 履行职务需要本科或更高学历或类似学历。
  •  

要符合此签证类别,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获得了特定职业所需的美国学院或大学的本科或更高学历。
  • 持有相当于美国本科或更高学位的外国学历。
  • 持有不受限制的州执照,注册或证书,授权您执业并在该州从事该专业。
  • 经过了相当于完成此类学位所需的专业教育、培训或经验,并具有能力负责与该专业直接相关的职位。
No.
H-1B3

时尚模特

 

 

该职位/服务必须需要有突出能力的时装模特。

要有资格获得这个签证类别,您必须是一个有卓越的价值和能力的时装模型。

是。 雇主必须获得LCA批准并提交I-129表格。
J-1交流访问人员签证

        J-1(交换访问者)签证目的是参与被批准的项目,包括教学、指导、讲课、学习、观察、研究、咨询、展示特殊技能、接受培训、接受医学教育或培训。

        为了实施交换访问者计划,国务院指定公共和私人组织担任交换赞助者。 J-1持有者因此由美国国务院指定的交换计划赞助。这些计划旨在促进教育、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人才、知识和技能交流。
交换访问者包括但不限于:

        • 教授或研究学者
        • 学生
        • 受训人员
        • 教师
        • 专家
        • 互惠生/年轻保姆
        • 营队顾问
        • 政府交换访问者
        • 实习生

申请流程

        • 美国国务院主持管理J-1交换访问项目,因此获得J-1签证的第一步是提交DS-2019表格。此表格将由您的赞助机构提供。您应该与您的赞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密切合作,他们将协助您完成这一过程。被授权签发DS-2019的工作人员被称为负责人(RO)或替代负责人(ARO)。您的RO或ARO将向您解释需要提供什么文件才能获得DS-2019。
        • 获得DS-2019表格后,您可以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J-1签证。因为面试预约的等待时间不同,所以强烈建议申请人尽早提交您的签证申请(尽管您不能在项目开始的30 天以前以J-1身份进入美国)。

应准备的文件:

        • 有效护照:您的护照必须有至少六个月的有效期;
        • DS-160表格确认页;
        •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 照片:您需要在填写申请表时上传照片,如果上传失败,您需要带上符合要求的照片参加面试;
        • 交换访问者资格证书:即DS-2019表格 – 您的赞助机构在SEVIS系统中输入您的信息后,向您提供的由SEVIS生成的DS-2019表格。所有交换访客,包括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必须在学生和交换访问者信息系统(SEVIS)注册。每个人都应收到单独的DS-2019表格。
        • 培训/实习安排计划:即DS-7002表格 - 除了DS-2019表格外,J-1培训生或实习生类别的参与者需要提交DS-7002表格。

就业

        • 一些J-1非移民进入美国工作(作为研究员,互惠生等),而其他人不是。只有符合交换项目的条款的J-1非移民才有资格就业。请与您的赞助机构确认并了解有关您在美国工作限制的更多信息。

J-1签证持有人的家庭

        • 您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无论国籍,均符合J-2要求。您的配偶和子女有权工作;然而,他们的收入不能算作您的经济支持。作为J-2非移民要申请工作许可,您的配偶或孩子需要提交I-765工作许可申请。
了解申请程序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工作许可”部分。

L-1跨国公司工作签证

        如果您在过去的三年中至少一年在某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或担任具有专门知识的专业人员,如果该公司在美国有意成立新公司或有意将您派驻到在美国的与您之前任职的公司有关联的机构或公司 (如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 工作,您可能有资格申请 L-1 签证。此类签证分为两类L-1A高级管理人员签证和L-1B高级技术人员签证。

        L-1A非移民签证使美国雇主能够将执行官或经理级的管理人员从与之相关联的外国公司调到其在美国的关联公司或办事处。这种签证也可以让在美国还没有附属公司或关联办事处的外国公司派遣执行官或经理级的人员到美国来建立新的办事处。雇主必须代表雇员提交I-129非移民工作申请,并缴纳费用。[http://www.uscis.gov/I-129]

        L-1B非移民签证使美国雇主能够将高级技术人员从与之相关联的外国公司/办事处调到其在美国的关联公司/办事处。这种签证也可以让在美国还没有附属公司或办事处的外国公司派遣高级技术人员到美国来建立新的办事处。雇主必须代表雇员提交I-129非移民工作申请,并缴纳费用。[http://www.uscis.gov/I-129]

以下信息介绍了L-1非移民签证项目的一些特点和要求。

        雇主和雇员的资格

        为了符合L-1类别,雇主必须:

        • 与外国公司具有合格的关系(母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关联机构,统称为合格机构);且
        • 在受益人持L-1签证在美期间,雇主正在或将要在美国和至少一个其他国家直接或通过合格机构进行经营。虽然必须经营,但没有要求必须从事国际贸易。

        经营是指合格机构定期、系统、持续地提供货物和/或服务,并不是指合格机构的代理或办公室在美国和国外单纯存在就能构成经营。

        要获得资格,该员工还必须:

        • 一般来说,在他或她来美国之前的三年内,在公司的某个国外合格组织工作持续一年;且
        • 进入美国后,作为有执行力或管理能力或有专业知识的专业能力的人士为同一雇主的分支机构或其合格组织提供服务。

        执行力通常指的是该员工在不受太多监督的情况下做出重大决策的能力。

        管理能力通常是指员工监督和控制专业员工的工作以及管理组织、部门、分部、职能或机构的组成部分的能力。它还可以指员工管理组织某一重要功能的能力,而不是直接监督他人。参见修订的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第101(a)(44)条和8 CFR 214.2(l)(1)(ii)条中的完整定义。

        专业知识是指申请机构的个人拥有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或其他利益及其在国际市场中的应用所拥有的专门知识,或者在组织的流程和程序方面具有高级知识或专门知识(参见8CFR 214.2(1)(1)(ii)(D))。

M-1职业学生签证

        一般来说,外国公民如果想进入美国学习,您必须首先获得学生签证才能在美国学习。您的学习课程和计划参加的学校类型将决定您是否需要M-1签证或F1 签证。如果您进入美国参加以下项目,需要获得M-1签证:

        • 职业类或其他被认可的非学术机构,而不是语言培训项目

O-1杰出人才签证

        O-1非移民签证是提供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运动中具有非凡能力,或在电影或电视行业中表现出非凡成就并被国家或国际认可的人。

        O类非移民通常是:

        • 1A:在科学、教育、商业或运动(不包括艺术,电影或电视行业)具有卓越能力的个人
        • 1B:在艺术方面有卓越能力或在电影或电视行业具有卓越成就的个人
        • O-2:在特定的活动和表演中陪同和协助持O-1签证的艺术家或运动员的个人。对于O-1A,O-2的帮助必须是O-1A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O-1B,O-2的帮助对于完成O-1B的创作必须是“必要的”。对O-1来说,O-2具有重要的技能和经验,无法轻易被美国工人替代,且该工作对于O-1的成功是必要的。
        • O-3:O-1和O-2的配偶或子女

资格标准

        为了符合O-1签证的资格,受益人必须表现出非凡的能力并在国内或国际受到持续的赞誉,短期内来到美国是为了在与其非凡能力相对应的领域工作。

        在科学、教育、商业或运动领域的非凡能力意味着专业水平的级别,表明此人属于在该领域处于顶尖水平的极少人之一。

        在艺术领域的非凡能力意味着杰出。杰出意味着在艺术领域的高水平的成就,被证明其技能和认可度显著高于普通水平,即该人在艺术界被认为是杰出的、有声望的、领先的或知名的。

        为了符合O-1签证的资格,受益人必须表现出非凡的成就,被证明其技能和认可度明显高于普通水平,即该人在电影或电视行业被认为是杰出的、卓越的或领先的。

U犯罪受害人签证

        U非移民身份(U签证)是为受到精神或身体伤害,并帮助执法部门或政府工作人员调查或起诉某些犯罪活动的受害者预留的。国会于2000年10月通过了《拐卖和暴力受害者保护法》(包括《受虐移民妇女保护法》),创立了U非移民签证。该立法旨在加强执法机构调查和起诉家庭暴力、性侵犯、拐卖外国人和其他犯罪案件的能力。同时,它还旨在保护因犯罪而遭受重大精神或身体虐待并愿意帮助执法当局调查或起诉犯罪活动的受害者。该法律也帮助执法机构更好地为犯罪受害者提供服务。

U签证持有人的资格要求

        您可能有资格获得U非移民签证,如果:

        • 您是符合条件的犯罪活动的受害者。
        • 由于该犯罪活动,您遭受了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
        • 您有关于犯罪活动的信息。如果您未满16岁或因残疾而无法提供信息,您的父母,监护人或亲近的朋友可能代表您拥有关于犯罪的信息。
        • 您曾经、现在或可能将来在调查或起诉犯罪时是有帮助的。如果您未满16岁或因残疾而无法提供信息,您的父母,监护人或亲近的朋友可能代表您协助执法机构。
        • 犯罪发生在美国或违反美国法律。
        • 您被允许进入美国。


其他

a. 入籍公民

        归化入籍是指在满足国会在“移民和国籍法”(INA)中制定的条件后,向外国公民或国民授予美国公民身份的程序。

        如果符合以下情况,您可能具备入籍条件:

        • 您已成为永久居民至少5年并符合所有其他资格要求,详情请参考美国移民局(USCIS)的Path to Citizenship 页面。
        • 您是3年或以上的永久居民,并且满足作为美国公民配偶提交的所有资格要求,详情请参考美国移民局(USCIS)的Naturalization for Spouses of U.S. Citizens页面。
        • 您在美国武装力量中服役,并符合所有其他资格要求。详情请参考美国移民局(USCIS)的 Military页面。
        • 如果您是美国公民,您的孩子出生并且目前居住在美国境外,并且符合所有其他资格要求,您的孩子可能有资格入籍。更多详情请访问美国移民局(USCIS)的 Citizenship Through Parents 页面。
(参考:https://www.uscis.gov/us-citizenship/citizenship-through-naturalization
        

b. 旅行证件

        I-131表格用于申请三种不同类型的旅行证件:

        • 回美证
        • 难民旅行证件
        • 再入境许可证

        您可以在下面找到有关这三种类型旅行证件的更多信息。有关如何申请这些旅行证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Form I-131.”
        
回美证

        回美证是用于授权某人进入美国的临时许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可能会接受临时入境许可文件,而不用签证,作为您旅行到美国的授权书。

        回美证不可取代您的护照。

        回美证最常用于某人等待I-485申请结果期间。如果在您的I-485申请待决期间您未获得回美证而擅自离开美国,除非您符合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可以维持某种非移民身份,您的申请将被拒绝。
        
难民临时入境许可

        提交了I-589申请的难民,如果还没有收到最终决定,可能被允许出行海外。
如果您是难民申请人,并且您打算在美国境外旅行并且之后将返回美国,您必须申请并拿到临时入境许可。如果您离开美国前没有取得临时入境许可,美国移民局会认定您放弃了您的难民申请。

        临时入境许可不保证您将一定被允许重新进入美国,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的移民检查员必须对您进行检查,然后确定您是否将被允许重新进入美国。
        
难民旅行证件

        美国移民局会向难民或政治庇护身份的人或借由难民或政治庇护身份取得了绿卡的永久居民发放难民旅行证件。

        如果您具有难民或政治庇护身份,并且不是美国永久居民,您必须持有难民旅行证件才能返回美国。

        衍生的政治庇护身份者和难民也必须在离开美国之前获得难民旅行证件。

        如果您在离开前未获得难民旅行证件,您可能无法重新进入美国,或者您可能被移民法官放入驱逐程序中。
        
再入境许可证

        再入境许可证允许永久居民或附条件的绿卡持有者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外国申请进入美国,而无需从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获得回国居留签证。永久居民或附条件的绿卡持有者如果待在美国境外一年或以上,应当申请再入境许可证。
(参考:https://www.uscis.gov/green-card/green-card-processes-and-procedures/travel-documents
        
工作许可证

        美国雇主必须检查以确保所有员工,不论其公民身份或原国籍,都被允许在美国工作。如果您不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您可能属于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的以下三类人员之一。

        • 第1类:鉴于您的非移民身份,您可能有权在美国工作
        • 第2类:鉴于您的非移民身份,您可能有权为特定雇主工作
        • 第3类:您可能属于要求提交工作许可的类别

        属于第一类和第三类(已经提交I-485表格,申请永久居留或身份调整)的申请人,在美国求职前,需要通过I-765表格申请工作授权和工作许可证(EAD)。 此工作许可证能够让您向雇主证明您有权在美国工作。大多数情况下,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美国移民局会因为以下原因向申请者颁发工作许可证:

        • 证明您被允许在特定时间段内或在具有特定移民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在美国工作
        • 续签已过期的工作许可证
        • 更换工作许可证
        
如果您的工作许可证(EAD)已过期

        如果您的工作许可证已过期,但仍然有资格获得工作许可,则您应当提交I-765表格申请续签工作许可。如果距离原始工作许可证到期还有120天以上,您不能申请续签EAD。
        
更换工作许可证(EAD)

        如果您收到的证件包含不属于移民局(USCIS)造成的错误信息,您需要提交新的I-765表格和申请费以及表格说明中指定的其他文件。 提交的I-765表格时必须同时附上错误的证件。

        如果您收到的证件包含由移民局(USCIS)造成的错误信息,移民局将进行适当更正。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提交新的I-765表格和申请费。但是,您必须将原始证件以及证件错误的详细说明和载有正确信息的佐证文件提交给服务中心或国家福利中心,以核准您最新的工作许可申请。

        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收到替换证件的申请,但是申请人不再具有申请工作许可的基础,申请表与证件均不予退还,申请人将被告知他们目前没有资格申请就业许可。

        如果您的工作许可证遗失、被盗或被毁,除非移民局同意您免除费用的请求,您可以通过提交新的I-765表格予以更换。此外,某些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北约工作人员的家属不需要为更换EAD支付费用。
(参考:https://www.uscis.gov/green-card/green-card-processes-and-procedures/employment-authorization-document

        

政治庇护

        由于遭受迫害或害怕遭受迫害,每年都有人基于下列原因到美国大使馆寻求保护:

        • 种族
        • 宗教
        • 国籍
        • 特定社交团体的成员
        • 政治观念

        如果您有资格获得庇护,您可能被允许留在美国。申请庇护需要在您抵达美国一年内提交I-589申请表。申请政治庇护不需要申请费。

        提交申请时或移民局做出最终决定前,您可以为您在美国的配偶和子女一起提交申请。要将您的孩子纳入申请,则他(她)必须未满21周岁并且未婚。
        
在美工作许可

        您不能在申请政治庇护的同时申请工作许可(就业授权证书)。

        您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如果:

        • 自您提交完整的庇护申请起已经过去150天,不包括任何由您造成的延误(例如请求重新安排面试),同时
        • 您的申请尚未获得最终决定

        如果您获得政治庇护身份,您可以立即开始工作。有些具有政治庇护身份的人出于方便或身份证件的目的选择申请工作许可证,但其实具有政治庇护身份的人不需要工作许可证也可以工作。

        申请工作许可,您必须提交申请工作许可的I-765表格。如果您有待决的庇护申请或者您已获得庇护身份,则无需支付您第一次申请工作许可证的费用。
(参考:https://www.uscis.gov/humanitarian/refugees-asylum/asylum


合同

        合同对于日常商业运作至关重要。它们构成了商业交易的支柱。一份精心拟制和深思熟虑的合同将规定权利与义务,减少您企业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并解决紧急和潜在的纠纷。它可以为您的业务的顺利运转奠定基础。

明理律师事务所明白合同在几乎所有商业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的律师经验丰富,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运用大量的专业知识起草恰当的法律合同。

        明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甚至,客户语音未落,合同的起草就已经开始步入正轨。为了推动合同的起草,从交易的谈判到将口头协议转化为实际合同,我们的律师会在各个方面提供详细的指导。

        我们熟练掌握的合同类型

        多年来,我们的律师为大量客户起草了各种合同。虽然不可能列出我们起草过的所有合同,下表包含了我们为客户起草的最常见的合同类型:

        • 交易合同,包括买卖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
        • 内部管理协议,包括合伙协议和股东协议;
        • 与就业相关的合同,包括不竞争协议,保密协议,免责协议,离职协议和独立承包协议;
        • 争议解决协议,包括仲裁协议,法律选择条款及和解协议;
        • 其他类型的合同,包括赔偿协议,商业租赁,销售合同和租赁合同。

        如果您想寻求有关合同的法律援助,请随时与我们律师事务所联系,预约咨询。


商标

        商标是用于识别和区分自己与竞争对手、其他企业的产品和/或服务的名称、符号或词语。商标权可用于排除他人使用具有混淆性的相似标记,这些标记可能会给消费者造成困扰,误以为不同的业务属于同一家企业。但是,商标不得用于防止他人以不同的商标制作相同的商品,和/或销售相同的商品和/或服务。

        我们的商标服务范围广泛。我们的律师为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专业咨询,包括评估商标及名称的优势,清除和注册商标,执行商标,在美国全境管理商标档案,以及商标诉讼等。


商业登记

        着手创业是一项既富有挑战性又枯燥乏味的工作。明理律师事务所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援助,使您的创业不那么费力。明理律师事务所提供以下服务:
        
        • 为客户选择合适的商业结构 - 这取决于客户的业务将要在哪个州经营。例如,在纽约州,您的选择可以是:独资经营者,合伙企业,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LLC”);
        • 选择符合州法律的命名规定 - 纽约州法律规定了特定命名规则。如公司必须包含“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或者这些词的缩写之一。此外,公司的名称不能与其他任何纽约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相同;
        • 向州政府提交合适文件 –向州政府提交您获得的完整法人注册证书和其他批准、许可证,以及申请费;
        • 申请雇主识别号码(“EIN”) - 申请EIN是由国税局(IRS)提供的免费服务,您可以通过互联网,传真,邮件或电话完成。通过互联网申请EIN是客户的首选方法。一旦申请完成,您的信息将在网上会议中验证,验证通过后将即刻向您核发雇主识别号码(EIN);
        • 开立企业银行帐户 - 设置企业银行帐户是正确开展业务交易的重要步骤;以及
        • 为客户的业务获得执照和许可证 - 企业想在当地管辖范围内从事商业活动,通常必须获得当地市级或县级营业执照。法律服务,医疗服务或财务顾问服务等业务需要州或联邦的专业许可证或认证。根据个人打算经营的业务类型,您可能需要从相应的地方机构获得检查和许可。例如, 从事食品和/或饮料的批发或零售企业通常需要取得卫生部门许可证。


法律咨询和社区服务

明理律师事务所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全年法律咨询,并在企业正式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明理律师事务所提供争议仲裁和调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劳动争议,移民和涉及中国法律的法律咨询。遵守明理律师事务所的座右铭 — “正义的法则得以诠释”,我们在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始终本着良心和认真、专业的态度。这家律师事务所与其他律师事务所的一个重要区别是,除了追求经济利益之外,律师事务所的另一个也是更重要的目的是努力为社会和社区服务。因此,我们经常向经济不稳定的人群提供免费或低价的法律服务。

此外,明理律师事务所经常参与社区服务。我们的主任律师陈明利先生自2012年起开始为中国基督教先驱运动社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也是中国基督教先驱运动的移民服务中心的法律顾问。自2014年起,陈明利先生为纽约丰收教会的社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并被邀请为许多其他教会提供法律演讲。


信托及财产

        我们与客户合作创造他们的定制财产方案,以完成他们的个人及财务目标。我们起草必要的法律文书,如遗嘱和信托文件,以实施定制遗产方案,并协助我们的客户管理他们的财富。我们也协助客户甄别哪些财产可以作为一生的礼物,并构建最优税务方案。

        我们管理客户的财产和信托基金,并且往往是执行人及受托人的法律顾问。我们也会为顾客提供与财产和受益人有关的赠与税和所得税上的建议。